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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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保财传之家企债隔离角度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3月15日|分类:债权债务 |782人看过

当下很多高净值客户一样,在无债的情况下,或为投资、或为规避经营风险的打算、或为家财传承的规划、或为其他目,将大额资产以“大量经营性房产”(或子女银行账户、或大额保单、或家族信托)的形式转移至(受益于)未成年子女名下,以防来自企业债务的连带造成财富的流失达到守家护业的目的。因此也一而再再而三的拿起法律武器,进行“财产保卫战”。

但是,目标与希望却在最高院的一直裁定下,戛然而止。

看来“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搞不好是靠不住的,那“给子女买保险是否还能起到隔离作用吗?”如何才能真的做到守家护业呢?

上述案例裁判的法律逻辑,主要在于“18套房”是债务人的家庭共同财产——债务人的是“责任财产”——应依法“担承担债的负担与义务”!

对此,对高净值客户的家企隔离之道,进行两点提示:

1、树立一个理念:

非责财产真正属于您的家庭及家族的可保可传的财富!

根据“非责”理念及体系,每个人所拥有的财产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责任”财产,一类是“非责”财产,只有“非责财产”才是真正属于企业家个人、家庭、家族的可保可传的财富。

现实中,实现了创富目标的企业家群体,大部分的财产以“责任财产”存在,其基本特征就是“名下有产”,产权登记在“企业家名下”,或虽“登记在他人名下”但很容易被追索为“企业家实质所有”(如本案的放在家庭未成年成员名下),这些责任财产时时刻刻面临着债的负担和非意愿性减损。

2、掌握几种“非责任转化工具”:

非责财产,作为独立的个体没有债的负担与义务及可能发生的非意愿性减损,致力于个人、家庭、家族的财保财传的使命而存在。其基本特征就是“隔离+独立”,借助于非责工具“隔离”于责任财产,“独立并执着”于自己的使命。

现实中,更多的是关注非责财产的“隔离”的形式,而非实质。如上述案例强调并利用的是家庭成员间的人格的独立,却忽略了财产的“该类家庭共同财产”的共有的实质;或在形式上“为子女购买大额保单”实质上却因保单“非责”架构的缺失可能导致“保单利益责任财产”属性的负担与保单利益分割的尴尬,或在形式上采取家族信托的“隔离”,但却因信托财产因您的过分参与导致家族信托财产“失独”而导致的财保财传目标的落空!

3、找到适合自己的财保财传路径:

财保财传,是立足当下面对未来的一门专门而复杂的技术,需要以法律、会计、税务、理财等综合专业的知识及团队为依托,整合“遗-赠-代-保-信”等非责工具之合力,最终达成适合自己、家庭、家族的相近完美的家-企-财的整合保护与传承方案。

而路径,就是相信、托付,借助专业团队的力量,演绎家企财的保护与传承的华美乐章!

 



注:本文系转载 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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