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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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的12个法律问题之七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3月10日|分类:合同纠纷 |494人看过

市场经济社会中,经济往来很重要的一个环节是签订合同。在您和合作伙伴签订合同时,如下法律问题需要注意:



七、合同相对方提出签约人员没有公司授权,是个人行为而非公司行为,应如何维权?


涉及到民法上的表见代理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而另一方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如被公司辞退的部门经理持公司合同章签订的合同,应由公司承担相关合同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49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50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注:本文系转载 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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