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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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时,出借人仍可主张逾期利息!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3月10日|分类:债权债务 |579人看过

提示:民间借贷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出借人能否请求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最高法院根据借贷主体的不同,确立了如下裁判规则:


裁判规则一:无论为何种借贷主体,只要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均无权向法院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


裁判规则二: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向法院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


裁判规则三:除自然人之间借贷以外,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法院结合合同内容、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借期内利息。


值得注意的是,民间借贷当事人未约定逾期利息,出借人仍有权向法院请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


注:本文系转载 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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