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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3月02日|分类:婚姻家庭 |585人看过

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数额等都进行了划分,确定了双方各自的责任。但是有些人却遇到了离婚之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影响到了自己的权益,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遇到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何起诉孩子的抚养费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如果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如果对方不付抚养费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是应当受理的,当判决生效后仍不支付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延伸阅读”

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有哪些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但有时会出现抚养人没有及时给付的现象,有时甚至放弃给付。


3.以物折抵


在特殊情况下,承担抚养义务的人还可以以其他物品抵付抚养费。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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