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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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民一庭观点:如何理解“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2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570人看过

如何理解“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

当事人以重婚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有效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办理了离婚手续或配偶一方已经死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摘自《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7年第1辑(总第69辑),执笔人:吴晓芳,人民法院出版社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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