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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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开发商协助办理银行贷款手续属于事实上不能履行的诉讼请求,法院无法支持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2月06日|分类:合同纠纷 |646人看过

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协助办理银行贷款义务,法院认为,买受人在办理贷款过程中需要出卖人予以协助配合的具体事项尚不明确,且在办理商业贷款的过程中需涉及的银行相关贷款手续及流程要求同样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该债务不宜强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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