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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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去哪儿起诉的问题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2月05日|分类:婚姻家庭 |384人看过

北京的李雷雷和上海的韩梅梅在上海结婚


婚后一直居住在广州


因为感情不和


韩梅梅决定起诉离婚


那么问题来了


韩梅梅该在什么地方起诉呢?


“  

离婚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


3.被劳动教养;


4.被监禁。



常见问答 - - -


1、 离婚诉讼一般由哪个法院管辖?


答:一般由被告的户籍地法院管理。但是,如果被告人已经离开户籍地一年多,可以由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2. 一方(中国公民)外出打工,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如一方外出打工超过一年的,另一方可以在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外出打工一方起诉离婚,应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3. 双方(中国公民)均外出打工,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首先看双方离开户籍所在地是否超过一年,如没有,则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如已经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由起诉时,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起诉时,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由被告的居住地法院管辖。


4. 一方(中国公民)在国外定居,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由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5. 双方(中国公民)在国外定居,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原则上在定居国起诉。除非定居国不受理(以必须在中国起诉为由),可以在中国起诉。分两种情形:如在国内结婚的,则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如在国外结婚的,则在一方原户籍所在地或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6. 双方(中国公民)都在国外但未定居的,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由原告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7. 双方均取得外籍,能否在中国起诉?


答:双方均在中国定居的,由被告定居地法院管辖;一方在中国定居,则由定居地法院管辖。


8. 双方(中国公民)均定居外国且已经离婚,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应到哪个法院起诉?


答:在财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9. 一方在看守所或监狱服刑,另一方应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在原告户籍所在地起诉,如原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原告经常居住地起诉。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10.双方均被监禁,应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原则上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如被告已经被监禁一年以上,则由监禁地法院管辖。


11.军人离婚,应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注:本文系转载   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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