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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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确权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7年12月04日|分类:法律顾问 |528人看过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诉讼时效针对请求权,与诉讼时效有相似之处的除斥期间针对与形成权与请求权。

知识产权由于其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是一种新型的财产权,对于商标专用权权属纠纷,当事人请求确认商标专用权的权属,行使的是类似于物权的确认请求权,而非基于商标专用权被侵犯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因此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编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中的内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请求权同样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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