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国内如果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可能会有什么后果呢?下面主要列举说明一下:
1、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应承担《民诉法》第253条规定的迟延履行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
2、按《民诉法》第241条规定,应按要求向法院主动报告自己一年内的财产情况,拒绝报告或提供虚假报告的,可处以拘留、罚款等处罚。
3、可通过传唤、拘传、拘留等方式对被执行人进行调查询问,或查询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及财产信息。可以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金融资产、公司股权、投资权益等,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房地产、车辆、财产险保单、其他动产等)
4、根据第255条规定,可以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并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5、可以限制被执行的高消费行为,包括: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6、可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并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可能影响贷款、购房、招投标、就业等多种行为。
7、视情况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具体说来,被执行人有以下8种行为之一,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如果被执行人有以上行为之一,法院未主动追究刑事责任,申请人提出控告,公安机关也未立案追究的,申请人还可以自已向法院提起刑事责任,直接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
以上只是法院的部分执行措施,现实中根据具体情况,还有很多措施可以采用,有些法院还有创新,比如在街头显著位置给老赖上大屏幕、给老赖的电话制定专属彩铃、冻结老赖支付宝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