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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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并未要求的情况下,员工周末去加班并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7年11月05日|分类:交通事故 |917人看过

问:公司并未要求,员工周六去加班并发生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这种情况是否能认定工伤?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上下班途中"必须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范围内。

这里的合理时间必然包括加班时间的上下班。

律师认为,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单位没有明确要求劳动者加班的,或劳动者周末加班未经用人单位审批的,劳动者出现交通事故是否能认定为"上下班途中",应当看用人单位是否承认该加班行为确实存在。如果用人单位无法认定该劳动者出现交通事故时是为了去加班的上下班路上,或者不能认定该劳动者去单位的目的是为了完成工作,就不能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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