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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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本录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工程建筑房产纠纷刑事辩护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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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兔场拆迁补偿标准

发布者:杨波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5日|分类:拆迁安置 |958人看过

案件描述

---山东济宁秦先生养兔场拆迁纠纷案维权成功

案情简介

秦先生系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农民,在本村利用自己的两亩责任田经营一养兔场,虽然辛苦但收入颇丰。2012年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在该区域地块进行项目建设,一制药厂进驻该村开始了大规模施工,秦先生的养兔场也被列入拆迁范围。因为拆迁补偿问题,秦先生与拆迁人协商多次未果。2012年11月13日,鱼台县环保局突然对秦先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其养兔场未经环评审批为由“责令其自行拆除违法建设,恢复土地原貌”。2013年3月28日,不知所措的秦先生,犹豫再三最终决定聘请养殖场拆迁维权专家北京律师杨波介入维权。与所有被拆迁户一样,秦先生最关心的是养殖场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养殖场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以实际损失及一定的经营损失为基础的,当然拆迁人占地的合法性是此类案件的关键,如果掌握了拆迁人占地拆迁的违法点,那就不仅仅是实际损失及一定的经营损失那么简单了。

维权经略

一、征地批文政府信息公开---洞破天机

杨波律师介入本案后决定走“简而精”的维权道路,一来可以突出重点提高效率,二来可以给委托人节省不必要的开支。首先针对拆迁人占地的合法性,杨波律师指导当事人向国土部门发出关于征地批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同时向三级部门提出,很快县国土局及省国土厅作出答复,涉案地块未被征收为国有。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任何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既然涉案地块未被征收,那相关部门在此进行的任何建设均为非法占地,违法建设。所谓的拆迁人更没资格让委托人搬迁,拆其养兔场了。

二、查处非法占地---精准深入

掌握到第一手有利证据后,杨律师开始指导委托人逐层深入正式进入法律程序。2013年4月21日,委托人一纸查处非法占地申请书递交到了国土局,自此再也没有所谓的拆迁人来骚扰委托人,威胁、勒令其搬迁了。但是,国土局那边始终未对委托人提出的查处申请作出正面回应,制药厂建设在此已经初具规模,查处非法占地,拆除如此大的违法建筑谈何容易呀!

三、以静制动,假痴不癫---瓦解“株连式拆迁”

所有的拆迁维权没有一个是一帆风顺的,自我们抓住拆迁人违法拆迁征地的证据后,拆迁人已经开始准备对委托人采取反制。拆迁人在沉默了一段时间后,虽然不再出面找委托人勒令其搬迁,但是委托人的内弟受到了牵连。委托人的内弟系本地一学校教师,13年5月份,其内弟被找去学校领导谈话,让其做委托人工作配合拆迁,接受拆迁人的补偿数额拿钱走人,继而其内弟被停止工作,被告诫“做不好这个事情就别来上班”。自此每天都有个校领导陪着委托人内弟去养兔场做委托人思想工作。荒唐至极的中国式拆迁,典型的株连式拆迁!

针对拆迁人恶劣行径,具有多年拆迁维权经验的杨律师早有防备。杨律师及时指导委托人首先摆正心态,不要被对方吓住,这种株连式拆迁是中央政府严厉打击的非法拆迁重点,只要拆迁人不怕被追责就与其慢慢磨......;另外,杨律师指导委托人与陪同其内地前来做工作的校领导将心比心的交流,该装聋作哑的要装聋作哑,该推心置腹的要推心置腹,最终同样是农民出身的校领导开始反过来同情委托人了。中国的农民苦呀!中国的农民真的不容易!被地方政府强令“不务正业,专做逼迁工作”的校领导,对委托人秦先生的疾苦更有一番深切感受。

四、反客为主,适时发函---纠纷终结者

息讼解纷、和谐共建---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如何博取双赢?这需要拆迁律师的智慧与胆识。根据当前形势,杨波律师及时向拆迁人--- 地方政府发出了律师函,点明株连拆迁的危害及后果,并希望拆迁人能够顾大局、识大体,不要因为委托人养兔场补偿这一点小事而引发非法侵占若干亩农田这一弥天大案。权衡了各种利害关系的拆迁人最终决定给委托人提高经济补偿至三倍。至此,山东济宁秦先生养兔场拆迁维权案在短短的三个月内胜利结束。

律师点评

养殖场拆迁维权最重要的砝码是2007 年农业部、国土部联合作出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法律文件,其中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为环境整治,经济开发等理由限制或禁止畜禽养殖业的发展。本案中杨波律师虽然针对环保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早就指导委托人提起了行政复议,但是这个程序以后也再也没有下文,杨律师及委托人也懒得再过问,因为征地批文的政府信息公开已经为本案的结局作出了最好回答。

从武汉杨女士养鸡场拆迁案到安徽蚌埠邢女士养鸡场拆迁维权案,再到山西河曲刘先生养鸡场维权案,以及齐齐哈尔杜先生养猪场拆迁维权案......,无一不适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这一重要法律文件,作为维权律师的重要法律武器,但是拆迁纠纷终结者却往往出现在征地批文上。武汉杨女士的案件与本案很相似,均是拆迁人未取得该地块的征地批文,我维权律师善于抓住良机及时完结该案,但是蚌埠邢女士的养殖场地块拆迁人是取得了征地批文的,并且是两个征地批文,尽管如此,杨波律师还是及时把握住了机会,运用好了这个法律程序将征地批文违法案打到了国务院,申请国务院裁决,最终国务院撤销了安徽省政府相关决定,致使邢女士养殖场维权案取得了决定性,经典性成功。殊不知养殖场拆迁补偿的标准在于拆迁占地的合法性与否,而不在于一只畜禽到底应该给多少钱。

(作者:杨波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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