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案情
2022年2月,李某驾驶的小型越野车与谢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后,导致谢某死亡。经认定,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谢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李某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200万元。谢某于1958年3月出生,其母亲吴某现已年满85周岁。平邑县某村出具证明一份,主要内容为:谢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一直长期在外打工,以本人收入扶养其母亲吴某和作为一家的生活来源。平邑法院一审宣判后,李某投保的保险公司提起上诉,主要争议为,保险公司认为吴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应得到支持。
02
法院审理
03
法官说法
编写人:巩延成 周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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