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法案例【2023】296
“我以为复婚后,原来签订的离婚协议就失效了,早知道这样,我当时是不会同意复婚的……”。近日,昌邑法院审结了一起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先后签订了两份离婚协议,现因第一份离婚协议中关于共同债务的约定产生纠纷。那么,两份离婚协议的效力到底如何呢?
案情简介
法院判决
小编有话说
婚姻并非儿戏,男女双方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亦不能随意反悔。除非一方举证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离婚协议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即生效,该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对于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的约定一定要慎重。即使以后两人复婚,也一定要切记对之前离婚协议中财产、债务条款进行重新约定,避免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
13年 (优于88.23%的律师)
97次 (优于98.43%的律师)
9次 (优于93.91%的律师)
12367分 (优于96.24%的律师)
一天内
414篇 (优于98.77%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