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李光福律师
执业资质:1420120**********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李光福律师|时间:2023年02月04日|分类:综合 |272人看过
(一)标题
告知书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有时也可以只由事由和文种构成。
(二)正文
1.开头。写行文的缘由、背景和依据。
一般来说,告知书的开头或说明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或简要叙述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疑惑和困难。
2.主体。写需要商洽、询问、答复、联系、请求批准或答复审批及告知的事项。
⒊ 结语。不同类型的告知书结语有别。如果行文只是告知对方事项,则结语常用“特此告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