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随笔

8年!DNA鉴定结果孩子非亲生!法院这么判...

2023年05月31日 | 发布者:梁俞申 | 点击:276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基本案情2013年男方谢某与女方刘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登记结婚。2017年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谢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考虑双方实际情况,法院判决不准离婚。2022年谢某与刘某又发生争吵,谢某怀疑孩子小谢


基本案情



2013年

男方谢某与女方刘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登记结婚。

2017年

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谢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考虑双方实际情况,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2022年

谢某与刘某又发生争吵,谢某怀疑孩子小谢并非自己亲生,遂自行委托相关机构做亲子鉴定。经鉴定,自己养育8年的儿子与自己并无血缘关系,小谢并非自己的亲生儿子。

2023年

谢某一纸诉状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刘某离婚;同时要求刘某赔偿自己抚养费及精神抚慰金20万元。


法院认为


小谢非谢某亲生,但谢某误认为其婚内所生儿子小谢为亲生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刘某与他人所生孩子,投入了大量情感和精力。刘某违背了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严重侵害了谢某作为配偶应当享有的权利,刘某的行为对谢某造成了心理上和经济上的双重打击,谢某在精神方面遭到痛苦和损害。谢某要求与刘某离婚,返还抚养费及赔偿精神损失费,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


该院判决双方离婚,并结合女方过错程度,综合考虑双方所在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酌情认定刘某返还抚养费5万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万元,合计8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文章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梁俞申律师 入驻8 近期帮助过:17836 积分:16239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梁俞申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梁俞申律师电话(18918566369)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891856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