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郁俞钰与被告上海赛维洗衣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15日立案。原告郁俞钰于2017年5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现原告以双方和解为由申请撤诉,于法无悖,本院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郁俞钰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25元,由原告郁俞钰负担。
事实上,这类加盟合同纠纷可以委托律师介入,通过非诉讼的形式协商解决,本案就是典型的案例,最后加盟费用全退,并且赔偿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得到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