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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公然辱骂他人,受害人该如何维权?

发布者:吴勇律师|时间:2022年09月10日|分类:侵权 |1007人看过


微信群公然辱骂他人,受害人该如何维权?

前不久,吉林白城一男子因在微信群里辱骂他人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据悉,韩某为了替朋友出气,在微信群里辱骂同村居民长达5分钟,语言粗糙,气焰嚣张,给同村居民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

公然辱骂他人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依据我国《民法典》1024的规定,公民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侵犯公民名誉权的,侵权人要承担侵权责任。造成被侵权人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被侵权人可以要求承担侵权责任,例如要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同时可以要求停止侵权行为。本案中被辱骂的居民是可以要求韩某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侵权责任的。所以,大家在网络中实施相关行为,发表言论时,一定要有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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