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讲法】儿童未成年时被性侵,18岁成年后能向法院起诉吗?
近年来,儿童被猥亵、性侵等案件屡见不鲜,那么就有人问,在未成年时被性侵,18岁成年后能将性侵者告上法院要求索赔吗?
答案是:如果儿童期遭遇了性侵害,即便当时没有主张自己的权利、追究侵害方的责任,年满18周岁后仍可以要求侵害方给予民事赔偿。
理由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条关于“受性侵未成年人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意思就是,未成年人在未满18岁时被性侵,在年满18岁以后可以将性侵者作为被告起诉到法院主张权利。那18岁以后的多长时间内能到法院起诉呢?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也就是“以18周岁作为起算点,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就普通诉讼时效期间3年来说,至少可以算到21周岁。如果其间有中止、中断的情形发生,甚至在特定情况下有延长的情形,那么还可以延长到21岁以后的时间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