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讲法】别人欠钱不给怎么办?
对“别人欠钱不给怎么办”这个问题,本人根据做律师十来年经办案例的经验给大家分享下……
首先,要看欠的钱是什么钱?是借款,货款,工程款,还是保证金?不管是什么钱,你有向对方要求支付过吗?是什么样的方式要求的?是书面告知,还是微信、短信、电话告知的呢?而这些你都保存好了吗?这点很重要,因为它确定了两个根本点,一是让你的诉讼时效重新得以计算,否则就会“过期作废”,打了官司法官也会问你“你早的时候干嘛去了?”;第二是如果对方虽以各种理由拒绝,但却认了欠款的事实,有了这东西对方仍然不还钱,起诉到法院,凭此再加上其他相关材料官司多半会胜诉。
其次,将对方起诉到法院时,若对方发现还有财产,马上向法院申请查封,比如房子、银行帐户、股权等,以防止对方转移财产,避免打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后果产生。
再次,官司胜诉且判决生效后,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已查封的财产进行评估、拍卖,以抵你的欠款。如果起诉时没有查封对方财产,申请执行时必须尽快向法院申请查封……如果没有财产,法院会对其采取“列入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的强制措施。大家不要小看这两项措施,前者会导致对方在任何银行办不到借款,后期想开公司做法人、股东,招投标等都会被限制。后者会让对方住星级酒店,乘坐高铁、动车、飞机受限制,更严重的是对方的子女上高等学府,贵族学校也会被禁止,如此造成对方处处被动,而这些执行措施在对方没付钱的情况下,会一直“陪伴”着对方没有时间限制……当然,更严厉的执行措施还有司法拘留、拒不执行裁判文书罪等,只是这些执行措施的实施条件更严一些……好了,如还有不清,请联系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