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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的按揭房屋权属的认定 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首付的按揭购房

发布者:北京市智舟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11月21日|分类:婚姻家庭 |505人看过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的按揭房屋权属的认定

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首付的按揭购房

对此,可以参照《婚姻法解释()》第10条规定处理,一方父母的出资首付行为,自然视同夫妻一方婚前的购房并支付首付款行为,即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倘若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则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婚后不论是夫妻共同还贷还是一方还贷,通常均应视同共同还贷,还贷的本金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加上装修房屋的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

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可依婚姻法相关规定处理,如果是父母借贷给子女的购房款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对于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双方共担。协议离婚时,双方可以本着自愿自主的原则对这笔费用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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