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1)此类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否被改动过,因此得形成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证据链的形成与采信必须严谨,要符合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让它们互相印证,比如,还要证明该微信用户是谁、信息是谁发的等。
(2)另外,在提取此类证据要经过公证,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很难被法院采信。
2. 照片、录像、录音
(1)可以在自己家里取证。在自己家中安装录音录象设备,不构成侵权。但未经他人同意侵入他人住宅,所取的证据不具有合法性。
(2)可以在公共场所取证。但如果通过非法手段在第三人居室内(包括酒店宾馆)获取的照片录像就不具有合法性。此类证据采集难度比较大,也容易引发冲突,因为在采集证据的过程中很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3)夫妻双方就一方有外遇问题进行谈判时的录音资料如果是通过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如果有关对方对其有外遇行为予以承认的内容,那么该录音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
(4)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录音资料时,应该提交未经修改、编辑版本。
3. 保证书、悔过书等
如果配偶并非初犯,并且当初写下了保证书以示决心的,那这份对方亲手承诺的保证书在诉讼时有可能成为可采信证据。通常,配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能预料到写下保证书可能带来的后果。
4.亲子鉴定
若配偶和对方处于长期婚外情的关系,并生下私生子,那亲子鉴定报告会是非常有证明力的婚内出轨证据。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第1073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只有其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