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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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主任律师执业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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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申请交通事故鉴定,可以申请交通事故鉴定的情形

作者:尹薇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0次举报


一、为什么申请交通事故鉴定

所谓交通事故是指参与道路交通活动的各种汽车和非汽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和条例的行为,过失造成人、畜伤亡和车物财产损失的交通事件,称为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就会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对于保险车辆就会涉及到保险赔付,有些还会涉及刑事或民事诉讼。因此,对汽车交通事故进行科学公正的鉴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般来说,汽车交通事故鉴定可以委托交通事故鉴定专家进行。在我国,一般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并出具正式文件。

二、可以申请交通事故鉴定的情形

碰撞事故的发生形态;

单车事故的发生形态;

碰撞车速、制动前的车速;

碰撞地点的特殊情况(违章情况);

碰撞姿态(碰撞时的相对姿态、碰撞角度等);

碰撞发生前事故车的运动状况与驾驶人的动作;

避免发生碰撞的可能性;

是否为追尾或妨碍行车;

该事故确实存在吗(是否伪造事故);

该事故是否为故意(蓄意)的(自杀事故、他杀事故);

驾驶人是谁;因车辆故障引发的事故(使用不当、维护不当、缺陷车);

车辆发生火灾的原因;

废气中毒死亡事故的原因;

交通信号灯状态;

乘车人所受的冲击;

碰撞所造成的乘车人身体运动状况;

事故与受伤之间的因果关系;

碰撞的顺序(台球式追尾或堆积式追尾);

证言的真伪;

相反证言、相反鉴定结果真伪的判定;

引发事故的诱因。文章系转载,仅供普法使用


尹薇律师(咨询电话:15967580166)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系浙江华越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2009年执业至今,担...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绍兴
  • 执业单位:浙江华越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30620********32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