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巡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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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故意伤害案件成功取保候审并缓刑释放

发布者:张巡礼律师|时间:2018年04月13日|分类:取保候审 |27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这个案件的成功在于前期工作处理好,一个刑事案件取保候审最重要的时间节点在37天之内,对于伤害类型的案件,主要做好赔偿、谅解工作,拿到谅解书,认罪悔罪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之一,当然如果无罪就另当别论。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辩护人关于被告人王××系初犯、偶犯;被抓获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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