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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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车主不承担责任的具体情形

作者:吴晓林律师时间:2023年06月0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62次举报
一、肇事车主不承担责任的具体情形

肇事车主不承担责任的情形一般有这些:

1、各方当事人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行为,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

2、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其他方为无责任;

3、一方当事人有过错,其他当事人无过错的,有过错的为全部责任,无过错的为无责任。

4、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车主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用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2、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3、肇事车辆司机执行职务过程中,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4、肇事车辆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或分享盈利视为共同车主,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车辆合法占有人经车主同意,将车辆交与第三人发生交通事故,合法占有人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6、肇事车辆司机非执行职务且未经车主同意,擅自用车,司机应承担赔偿责任,车主负责垫付;

7、因紧急避险引起交通事故,引起险情人为被告,因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紧急避险人作为共同被告,车主或司机所在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吴晓林律师简介吴晓林律师,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1992年考取律师资格。曾经在部队历任排长、...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绵阳
  • 执业单位:四川联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0719********74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法律顾问、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