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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玲律师
执业资质:1370120**********
执业机构: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
执业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04号天建写字楼四楼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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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型诈骗罪的认定
【要旨】以工程资金需求为名向他人借款,并全部用于偿还欠账和赌博,到期无法偿还借款,应认定为诈骗罪。区分行为人“借款不还”的性质,应充分考虑行为人借钱时的主观故意、有无偿还能力以及对所借款项的使用情况等...
借钱不还 诈骗罪查看:1385次2015-10-20 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