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被立案调查后,办案机关常常会告知可以认罪认罚,家属和当事人最纠结的,就是到底该不该签认罪认罚具结书。签了怕吃亏,不签怕判更重。认罪认罚不是简单认个罪,它是法定的从宽制度,处理得当能明显争取从轻,处理不当也可能锁死辩护空间。沈阳刑事律师刘艳敏结合实践经验分析刑事案件里认罪认罚具结书该不该签。
一、认罪认罚是什么,签之前先要看清前提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的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签认罪认罚的前提,是当事人确实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且对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如果案件本身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当事人认为自己根本不构成犯罪,此时盲目签字,等于主动放弃辩护空间,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被动。因此在签字之前,必须由律师先行审查全案证据,判断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成立、涉案金额认定是否准确以及是否具备民事纠纷等可能出罪的情节。
二、认罪认罚的从宽力度与签署时机
认罪认罚带来的从宽是明确的法定从宽情节,减轻幅度十分可观。在敲诈勒索案件中,认罪认罚配合退赃退赔加上取得被害人谅解,往往能争取到基准刑之下较大幅度的从轻,甚至为适用缓刑创造条件。但认罪认罚的签署有严格的时机和程序要求。一般而言,越早认罪认罚,从宽幅度越大。审查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原则上应当采纳。需要注意的是:签署具结书之前,一定要让律师充分阅卷,核实量刑建议是否合理,避免在证据尚未查清时仓促签字。如果量刑建议明显偏重,当事人完全可以在律师帮助下与检察机关沟通,争取调整量刑后再签署,而不是被动接受。
三、几种常见情形应当谨慎签署
第一种,案件事实或涉案金额存在重大争议。如果指控的敲诈勒索金额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或者是否构成犯罪本身就有争议,贸然认罪认罚,可能把本可辩护的问题坐实,后续再想翻案难度极大。第二种,自首、从犯、立功等从宽情节尚未固定。这些法定从宽情节,应当先固定证据,并在认罪认罚中一并体现,否则签字后可能无法再主张,白白损失从宽机会。第三种,当事人对犯罪事实有异议、坚持无罪辩解。此时签署认罪认罚与内心真实意愿相冲突,应当由律师评估案件是否确有出罪空间,再决定是否签署,不能因为办案压力就违心签字。结语:认罪认罚是一把双刃剑,签得好能显著从宽,签得草率会锁死辩护空间。面对敲诈勒索案件,无论案件处于哪个阶段,都不要在律师充分阅卷、厘清案情之前仓促签字。沈阳刘艳敏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反复提醒:认罪认罚与否,必须结合具体证据,涉案金额和已经具备的从宽情节综合判断,绝不能跟风决定,更不能因为压力而草率签字。带着事实和证据做决定,才是对当事人最负责的态度。
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