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湖北省郧西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与普通案件不同的是,十八大党代表魏登殿出庭参加了庭审,并积极参与案件调解,一对分居长达十六年的夫妻最终和气分手。
家住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坎子山村二组的魏某某和杨某某于1989年经人介绍相识后便同居生活,当时杨某某年仅16岁,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同居期间,于1992年11月12日生一女。1993年2月17日双方在民政部门补办结婚登记。1995年10月4日生一子。后因双方感情不和,杨某某于1997年冬离家出走,到外地打工,长达16年未与魏某某一起共同生活。今年年初,杨某某回到郧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魏某某离婚。
庭审中,二人为孩子的抚养费发生巨大分歧,经耐心做工作,双方仍各执己见,僵持不下。为了保证案件公正审理、和平处理,减少当事人对抗情绪,同时考虑到该案涉及回族婚姻关系的特殊性,主审法官想到,十八大党代表魏登殿系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坎子山村党支部书记,与魏某某既是邻居又是家门亲戚,对二人的情况都比较了解,并有着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在当地也有颇高的群众威望。法官便邀请他参与本案调解。
魏登殿受邀后及时介入调解,主动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他说:“你们两人都命运多舛,过得去都各自退让一步,不要相互为难。一日夫妻百日恩,杨某某生活也困难,希望魏某某体贴下杨某某,两人好聚好散。”最终,在法官和魏代表耐心细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消除了积怨和对立情绪,和和气气地达成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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