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肯定的。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入,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二人共同管理和支配婚后的收入,平等地享有处分权。这是最常态化的财产管理模式,当遇到离婚财产分割时,对这些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也会依照法律规定做出公平的分配。
我国法律上还没有对分居期间的财产属性作出另外特别规定,因此,按照目前《民法典》的规定,夫妻没有对婚内财产做出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就是分居期间所得收入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处理涉及分居期间所得财产时,通常会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作出判决。
我国婚姻家庭法律主张的原则乃是夫妻共同财产制为主,分别财产制为辅的原则。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非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比如夫妻之间有财产归属的约定等情况的出现,否则任何一方婚内的收入均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登记结婚至婚姻关系解除的这段时间,自然也包括分居的时间。由此可见,无论夫妻双方分居多久,在此期间各自的收入在理论上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