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商业用房不同,承租居住房屋的承租人,其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是出于对房屋的居住功能,因此即使因疫情期间政府采取的封控措施,受困于居住房屋内,但其合同根本目的并不存在无法实现的情形。
此类纠纷应首先引导当事人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结合合同约定的租期及履行方式、房屋实际占有使用情况、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程度等综合考量,按照公平原则妥善处理。因出租人主动限制或房屋所在地采取疫情防控措施等导致承租人实际无法使用房屋,承租人提出减免租金请求的,一般予以支持。疫情不影响承租人占有使用房屋,承租人提出减免租金请求的,一般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