宓晓亭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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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丈夫购买的保险单上受益人写了“配偶”,离婚后保险金应付给前妻还是再婚后的现任?

发布者:宓晓亭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2年03月30日|分类:保险理赔 |1434人看过

  答案是分情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时,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时,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据此,如果一方购买保险师,既是投保人又是被保险人,受益人确定为“配偶”,则再婚后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就是现任配偶,不是原配;如果一方作为投保人以另一方为被保险人进行投保,受益人确定为“配偶”,再婚后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依然是原配。

  另外,若投保时约定的受益人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的,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了,则推定未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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