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白律师代理的某某县某某局,原告方在超市故意“知假买假”后又找种种不合理、不合法的理由对我方当事人缠诉,白律师最终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了顾问单位合法权益,打击原告的这种不诚信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对人民法院受理信息公开案件受案范围的规定,申请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对于公民权利义务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白俊杰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