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俊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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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郑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者:白俊杰律师 时间:2020年04月13日 47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白律师代理的郑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法院判决郑某承担清偿责任,通过白律师的努力,反败为胜,为充当保证人的委托人取得不承担还款责任的判决,还郑某一个公正。

律师点评:本案中双方未约定保证期间,原告也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本案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六个月内,向我方当事人主张过权利,所以我方当事人应当免除保证责任。

律师建议: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白俊杰律师,山西杰昌律师事务所主任,山西省青法协副会长,山西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忻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忻州市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西-忻州
  • 执业单位:山西杰昌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40920********13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