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俊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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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主任律师执业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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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石某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

发布者:白俊杰律师 时间:2020年04月09日 24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白律师代理的受害人石某,在面对原告多次无理诉求的情况下,白律师多番认真推敲案件所有证据材料,认为所有证据材料没有形成证据链,经过两级法院四次庭审,这一伤害赔偿案件反败为胜,全部驳回了原告的赔偿请求,保障了石某的合法权益,还石某一个公正。

律师建议: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纠纷,动物致害赔偿责任须具备四个条件:必须为饲养人或管理人饲养的动物;动物有加害他人的事实存在;有损害事实存在;动物加害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白俊杰律师,山西杰昌律师事务所主任,山西省青法协副会长,山西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忻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忻州市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西-忻州
  • 执业单位:山西杰昌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40920********13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