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俊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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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主任律师执业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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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孙某某交通事故赔偿案

发布者:白俊杰律师 时间:2020年04月08日 102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孙某交通事故中被侵权,后经鉴定构成一级伤残,花费了巨额医疗费,由于孙某不懂法,无奈之下找到白律师,白律师代理孙某的恶性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通过查阅卷宗,搜集有关证据,后经过两级法院案件审理,对方赔偿了孙某所受的经济损失,充分维护了受害人权益,使受害人得到救助。


律师建议:诉讼时效制度的设计目的是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禁止权利的滥用。在权利人并没有怠于行使权利的情况下,应当对时效规定作出符合权利人利益的扩张性解释。

白俊杰律师,山西杰昌律师事务所主任,山西省青法协副会长,山西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忻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忻州市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西-忻州
  • 执业单位:山西杰昌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40920********13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