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徐X虎,男,1989年10月12日生,汉族,五台县人.
委托代理人白俊杰,山西杰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崔X伟,男,1982年2月26日生,汉族,五台县人.
原告徐X虎与被告崔X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徐X虎于2017年6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自己民事权利的处分,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徐X虎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50元减半收取775元由原告徐X虎负担。
审 判 长 于荣英
审 判 员 李少政
人民陪审员 申红丽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 记 员 郭华霖
白俊杰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