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刑辩】不起诉相关规定最新
---杜凯律师
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之后依法作出最终的处理结果,从而在审查起诉阶段就彻底终止了刑事诉讼,不将案件移送到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在审查起诉工作中,严格依法掌握起诉条件,充分考虑起诉的必要性,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于初犯、从犯、预备犯、中止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以及亲友、邻里、同学同事等纠纷引发的案件,符合不起诉条件的,可以依法适用不起诉,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诚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不起诉分为三种,法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酌定不起诉。
只要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无论是那种情形的不起诉都不会留下案底,也不会对下一代的政审造成影响,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一 、法定不起诉(也称为绝对不起诉,也就是无罪)。是指犯罪嫌疑人具有《刑事诉讼法》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七)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 、存疑不起诉(也称为证据不足不起诉,也就等于无罪)
对于经过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无法排除合理怀疑的。
(5)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不符合逻辑和经验法则,得出的结论明显不符合常理的。
三 、 酌定不起诉(也称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适用相对不起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疑人的行为依照刑法规定已经构成犯罪;(二)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三)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四)社会危害性较小,有被害人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近亲属达成和解并已实际履行,被多人或者被害人的近亲属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情节轻微”的把握,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或者其唯一抚(扶)养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鞋(二)属于初犯、偶犯或者过失犯罪;(三)因亲友、邻里等民间纠纷引发 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四)具有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从犯、胁从犯、中止、未遂、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五)具有其他从宽处理情节。
酌定不起诉的情形主要有: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7、被胁迫诱骗参加犯罪的;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自首后立功的;9、犯罪轻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较重而有立功表现的。
四 、附条件不起诉(构成犯罪的不起诉,一般针对未成年人)
是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根据上述条文,附条件不起诉适用适用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情形:
第一,嫌疑人是未成年人;
第二,涉嫌的犯罪是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即侵害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
第三,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包括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第四,案件符合起诉条件,即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嫌疑人有悔罪表现,具体表现在认罪、悔过、赔偿、退赃等。
五 、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
?“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企业的刑事案件时,对于涉嫌轻微犯罪的企业,如果该企业有意愿建立合规体系并矫正其违法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可以责令其在一定的考验期内提出针对性的合规体系搭建计划,并在考验期结束后,根据对该企业合规计划的验收情况,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制度。这一制度旨在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关于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指导意见(试行)》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过程中,应当将第三方组织合规考察书面报告、涉案企业合规计划,定期书面报告等合规材料,作为依法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起诉或不起诉以及是否变更强制措施等决定,提出量刑建议或检察建议、检察意见的重要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