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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民间借贷纠纷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及财产保全申请书

作者:杜凯律师时间:2025年03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9次举报


2025民间借贷纠纷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及财产保全申请书

---杜凯律师

  财产保全是指为了及时地,有效地保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在诉讼前或者作出判决前,根据利害关系人、当事人申请或主动依职权采取的限制有关财产处分或转移的强制性措施,它又分为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两种形态。

  (1)诉讼财产保全一般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这段时间内,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这种可能性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

  第二、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单纯的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判决不具有给付内容,根本不发生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危险,不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但是,在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中兼有给付之诉内容的,可以适用于诉讼财产保全制度。

  第三、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第四、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为防止因保全错误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而申请人又无力赔偿的情况出现,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立即开始执行;虽然无紧急情况,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也应尽快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付诸执行。

  (2)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起诉前,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紧急情况,需要采取保护性的临时措施,使其合法权益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第二、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保全财产的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与被申请人一方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人,没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进行。

  第三,申请人必须提供但保。这与诉讼财产保全不同,诉讼财产促使不是必须提供但保,只有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但保的时候,提供但保才成为必要条件。

  而且这种担保必须与所保全的财产相适应,不能小于所保全的财产。申请人不提供但保的,应当驳回申请。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人民法院接受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后,应在48小时内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驳回裁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立即执行。申请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起诉,可以向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也可以向采取财产保全的法院起诉。有管辖权的法院与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法院可能是同一法院,也可能不是同一法院。不是同一法院时,采取财产保全的法院因采取了保全行为,对该案取得了管辖权,有权受理申请人的起诉。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后15日内不起诉的,采取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申请书模板】

   财产保全申请书(民间借贷)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某某,男,汉族,1981826日生,住陕西某某市某某路***号,身份证号:610115***********,电话:139********

被申请人:唐某某,男,汉族,19720109日生,住陕西某某市月某某区**号,身份证号:6**********

被申请人:刘某某,男,汉族,1962810日生,住陕西某某市某某镇,经常居住地某某市XX**有限公司,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陕西某某市XX**有限公司,注册号********,电话:0913--********

法定代表人:刘某某 职务:经理

住所地:某某市经济开发区

   请求事项:

1依法保全被申请人唐XX所有的位于某某市某某区***号房屋;

2、询并冻结户名为唐XX的帐号为6*************银行存款;

3、查询并冻结户名为刘XX的帐号为:6**********银行存款;

4、查询并冻结户名为:陕西某某市XX某某有限公司的帐号为:****************银行存款;

5、查询并冻结户名为XX的帐号为:***********银行存款;

6、查询并冻结户名为XX的帐号为6*********银行存款

7、查询并冻结以上三个被申请人的其他银行帐号存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与被申请人唐XX、刘XX和陕西某某市XX某某有限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已于20****日在某某市人民法院立案[20***民初第*****]

20**1212日起至20**7**日止,被申请人刘XX先后分**次向原告借款***万元;

20**28日起至20**7*日止,被申请人唐XX也先后分8次向原告借款***万元,两被申请人合计向原告借款***万元。

以上借款除部分为现金支付外,其余部分均转入以上银行、信用社帐号。

申请人认为,不申请财产保全可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为了不使被申请人所有以上财产或权利被非法处置,损害申请人的债权,特此向你院提起诉讼财产保全申请。申请对此房屋在财产价值***万元以内行财产保全。

申请人愿以郭某所有的价值***多万的房产和小轿车(车牌号桂        车牌号桂*****)作为财产担保,如因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由申请人负责赔偿。

此致

某某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担保人:**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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