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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裁判观点擅自将未成年子女交他人抚养可变更孩子抚养权

作者:杜凯律师时间:2024年04月04日分类:离婚浏览:248次举报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裁判观点:擅自将未成年子女单独交与无亲属关系的他人共同生活并由后者代为抚养可变更孩子抚养权

【案例文号】:(2022)京民申4115

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未成年子女单独交与无亲属关系的他人共同生活并由后者代为抚养,另一方能否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裁判要旨】: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未成年子女交与无亲属关系的他人共同生活并由后者代为抚养,实际已使得未成年子女脱离了父母的监护,应当认定该方未完全履行抚养义务,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父母另一方请求变更抚养关系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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