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凯律师 00:00-23:59
杜凯律师
愿意提供风险代理先办案后收费,丰瑞律所五佳典型案例律师!价值贡献奖律师!口碑律师!
18166666236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2024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

作者:杜凯律师时间:2024年02月07日分类:公司浏览:7314次举报

2024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

    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主要是规模、会计核算程度两个方面,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

以下就是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具体内容:

首先是规模上的标准: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大于5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大于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大于5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其次是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方面的标准: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第二十九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三十条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杜凯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6
  •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 执业16年
    • 18166666236
    •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6年 (优于93.5%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00次 (优于98.54%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07次 (优于99%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77940分 (优于99.8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7854篇 (优于97.96%的律师)

    版权所有:杜凯律师IP属地:陕西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7269718 昨日访问量:746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