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凯律师 00:00-23:59
杜凯律师
愿意提供风险代理先办案后收费,丰瑞律所五佳典型案例律师!价值贡献奖律师!口碑律师!
18166666236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2024新旧公司法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区别

作者:杜凯律师时间:2024年02月06日分类:法律顾问浏览:2202次举报

2024新旧公司法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区别

现行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公司章程需要载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此前提下,公司每次变更法定代表人即需要变更公司章程,根据现行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司需要召开股东会并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这无疑加大了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难度。

根据新《公司法》第四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不需要载明“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自然不再需要变更公司章程。

新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七)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即公司仅需在章程中记载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及变更方法,就无需单独因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召开股东会。这样的修订,看似内容简单,实际上有着实质性的突破,(引自刘金堂,法学杂评)如果公司章程仅规定“法定代表人”,很可能会让人理解为公司章程中必须明确为具体的一个法定代表人,如XX等,如果后续XX离职等导致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则存在着修订公司章程的争议,而如果修订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的办法”则解决了这一难题,即如果XX辞去公司董事,而章程规定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办法,则直接根据章程的约定进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即可,不需要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进行变更,即不涉及到公司章程修订无需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通过,减少争议和纠纷。

新《公司法》第十条规定: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所以,根据新《公司法》,对于辞任董事或经理的人,其法定代表人自动丧失。

 


杜凯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6
  •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 执业16年
    • 18166666236
    •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6年 (优于93.5%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00次 (优于98.54%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07次 (优于99%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77940分 (优于99.8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7854篇 (优于97.96%的律师)

    版权所有:杜凯律师IP属地:陕西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7269377 昨日访问量:7491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