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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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单位职工被借调到B单位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其工伤保险待遇应由谁来承担?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22年06月15日|分类:劳动纠纷 |313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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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和B公司是合作伙伴。李某是A公司的技术员,由于B公司设备需要维修,A公司派李某前往,双方约定为借用。不久,李某在B公司发生工伤事故。后来李某要求B公司承担治疗费用和工伤保险责任,B公司让李某找A公司。那么,单位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其工伤保险待遇应由谁来承担?

律师答疑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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