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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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企业能与未认定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22年06月07日|分类:劳动纠纷 |334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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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是某企业的司机,在一次出车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但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为其出具了“工伤证”。后来受伤部位旧伤复发,王军向单位主张工伤待遇。可是单位却置之不理,目前王军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单位已经准备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企业能与未认定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答疑

被认定为工伤但鉴定不构成伤残等级的职工虽然不应享受有工伤伤残职工的待遇,但是仍然应享受工伤待遇,如工伤医疗待遇,这是与没有工伤的职工区别之一。工伤但鉴定没有伤残等级的职工,当其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可以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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