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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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实习人员发生工伤事故能否按照工伤处理?如果不能该怎么办?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22年06月06日|分类:劳动纠纷 |358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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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是某院校土木专业的在校生,暑假期间,学校组织学生去某建筑公司实习,在实习过程中小王不慎被高空落下的砖块砸伤腿部,后及时送医治疗,经检查小王左腿踝骨骨折。事后,小王想申请工伤却不知道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工伤条件。那么,实习人员发生工伤事故能否按照工伤处理?如果不能该怎么办?

律师答疑

属于在校学生的实习人员不算正式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没有确立实质的劳动关系,实习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不受理。只能依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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