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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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夫妻在离婚之后,子女的抚养费应该怎样来确定呢?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5日|分类:婚姻家庭 |241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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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妻子郑某是自由恋爱,2013年登记结婚,在2014年生下了我们的女儿。但是,郑某在生下女儿之后就像是变了一个人,每天疑神疑鬼,总觉得我有外遇,经常看我的手机。为此,我们两个人经常闹矛盾。而且郑某最近还经常喝酒,喝醉了之后就打人、摔东西。我实在无法忍受,便提出了离婚。郑某说离婚可以,但是,女儿要由她来抚养,而且要让我每月支付给女儿1万元的抚养费。我觉得她提出的抚养费过高,我每个月的收入只有8000块钱,是无法支付这么多抚养费的,何况我觉得女儿一个月也用不了那么多钱。因此,我想知道,子女的抚养费是根据哪些因素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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