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跟蔡某在结婚后,为了使两人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两个人一直勤勤恳恳挣钱,不怕苦不怕累,从刚开始的路边摊到后来的小公司,生活逐步富裕。但有一天,蔡某的发小刘某自己做生意亏损,需要周转,蔡某便瞒着我给了其发小30万元钱,而刘某明知蔡某给钱时未经我的同意,依然收下了这笔钱。后来我知道这件事情后,非常气愤,于是打算找刘某将30万元要回。想问一下,我是否可以要回丈夫蔡某给予刘某的30万元钱?
律师答疑
您好,夫妻中不知情的一方可以要回另一方擅自处分的大笔财物。根据我国《民法典》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蔡某和您作为夫妻双方,对你们共同共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蔡某或者您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蔡某给予自己的发小刘某30万元钱,是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且刘某明知您不知情还接受蔡某的赠与。所以,法律上可以认定蔡某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蔡某对发小刘某的赠与行为无效。所以依据有关法律您是可以将这30万元要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