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 执业资质:1150120**********

  • 执业机构:内蒙古合亿步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时候,另一方可以不经过军人同意提出离婚,这些“重大过错”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22年03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239人看过

法律咨询

您好,我与丈夫赵某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在第一次见面时,得知我丈夫是军人,就对他产生极强的好感。因为看重他军人的身份,在相处不长的时间后,我们便领证结婚了。结婚后,他性格中的缺点就逐渐暴露出来。可能是出于工作压力的原因,他时常喝酒,但酒量不高,喝醉了还会动手打人,我已经被他打了很多次,严重的几次还被打进医院。他每次打过我之后都会向我道歉,保证不会再动手打人,但是一喝醉酒他就完全忘了,我实在难以忍受这种折磨。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不经过他同意就与他离婚吗?

 

律师答疑

我国《民法典》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我国法律对军人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作出了规定,可以依据民法典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其中就包括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的情形。您丈夫多次殴打您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条文规定的实施家庭暴力的情形,从这一点来看,您可以在没有得到您丈夫同意的情况下提出与他离婚。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