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将于今年11月1日开始施行,本次修正案在完善反恐、危害公共安全法律规定等方面亮点多多,既有对犯罪构成要件的修改,也有对法定刑的适当调整,还有针对新出现的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增补新罪。而在此之中,以下几方面则更加贴近我们的日常生活:
一、校车、客车超员超速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将处拘役,并处罚金。
1、犯罪主体:①校车驾驶员;②公交车等旅客运输驾驶员
2、客观要件:①严重超载;②严重超速 (何为“严重”尚且不明)
3、刑事处罚:①拘役(1~6个月);②罚款
二、“枪手”代考也入刑事犯罪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犯罪主体:①作弊组织者;②作弊帮助者;③泄题者;④替考、被替考者
2、客观要件:国家考试中,有上述行为
3、刑事处罚:最高可至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虐待老、弱、病、残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犯罪主体:对老、弱、病、残负有监、看护义务人(如学校老师、病人护工等)
2、客观要件:虐待,且情节恶劣
3、刑事处罚:三年有期徒刑/拘役(1~6个月)
四、利用微信、qq等工具传播虚假险情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客观要件:①编造虚假险情并利用媒体传播;②故意传播虚假(明知)险情
2、刑事处罚:①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三年以下有期、拘役、管制
②造成严重后果,3~7年有期
五、保护特定人群
主要内容大致为:
1、保护庭审人员:有以下情形,处3年以下有期、拘役、管制或罚金
①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
②殴打庭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法官、律师、当事人等);
③侮辱、诽谤、威胁上述人员+不听制止+严重扰乱秩序;
④毁坏法院财物、文书、证据等行为+情节严重。
2、保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①被保护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警察);
②客观要件:暴力、威胁阻止执行职务;
③刑事处罚:三年以下有期、拘役、管制或罚金。
3、保护老师、医生等人员: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①被保护主体:从事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医院、工厂等);
②客观方面:使上述活动无法进行+严重损失;
③刑事处罚:1、首要分子---3~7年;
2、其他积极参与者---3年以下有期、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六、私藏恐怖主义、极端主义资料
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客观要件:明知+恐怖主义、极端主义+非法持有(包括但不限于图书、音频)+情节严重;
2、刑事处罚:3年以下有期、拘役、管制、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