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江苏阳湖律师事务所陈建新律师
系涉嫌诈骗一案犯罪嫌疑人兰某的辩护人,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9—33号。
电话:13182500550
申请事项:
请求对涉嫌诈骗一案的犯罪嫌疑人兰某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第一,兰某涉嫌诈骗一案,于2019年4月26日被常州市公安局钟
楼分局刑事拘留。兰某涉嫌诈骗一案的基本犯罪事实已经交代清楚,初步证据已经收集掌握,拘留期限即将届满,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第二,本案犯罪嫌疑人兰某为了推广游戏业务,增加推广业绩,采用假冒女性身份,以交友谈感情的名义,引导客户充值消费玩游戏,其主要目的是引导客户多消费,并且充值金额均进入游戏公司平台账户。其实质属于不正当的民事欺诈消费行为,沒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因此,将本案定性为诈骗存在争议,属于疑罪从无。
第三,退一步讲,即使兰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主观上也是在公司正常上班过程中,为了公司推广业绩而触犯法律,并且系初犯,平时表现较好,无前科劣迹。由于年纪轻,法律意识淡薄,其主观恶性较小,诈骗的目的性并不强。
第四,通过教育,兰某愿意吸取教训,重新做人,其家属愿意协助监管兰某,故对其取保候审无社会危险性。
综合上述意见,建议贵局对兰某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其家属愿意保证监督兰某遵守法规,配合司法机关办案,诚望批准为感。
此致
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
申请人:江苏阳湖律师事务所
陈建新(律师)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