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过程中
有的人为尽快结束婚姻关系
会在签订离婚协议时
就财产分割做出让步
但离婚后却又反悔
甚至诉至法院
希望对财产重新认定或分割
这样可以么?
· 案件详情 · 小李(化名,男)与小刘(化名,女)婚后育有一子。儿子出生后,小李与开发商签订合同,购买房屋一套,并支付了首付款。 后来,小李与小刘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上述房屋归双方之子所有,所有债务由小李偿还。 但小李在还完剩余贷款后,却将房屋登记在了自己名下。于是小刘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判令小李履行离婚协议,确认上述房屋归其子所有,并将该房屋过户到双方之子名下。 小李称离婚协议中 关于财产分割的意见 系在小刘胁迫、欺诈的情形下签订 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 · 法官裁定 · 因此判决 小李按离婚协议的约定 履行房屋过户义务 -END- 转自:天津一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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