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拥有100%股份,到被踢出公司,只因2%的股权。
请问各同学,公司最大的风险是什么?不是债务风险,而是丧失公司控制权的风险。
股权比例是不是越大越好?当然了,我自己占100%,啥都不用担心,控制权一定是我的。
其实不是,我曾办理过一个案子,开始时老板持股100%,却最终丧失了公司的控制权,被自己老婆赶出了公司。
他是如何作死的呢?
年轻的时候,这个老板和原配白手起家,经过20年的打拼,拥有了一家净资产过亿元的公司,并且是个人独资公司,100%控股。
男人一有钱,会怎么样?会变坏。有钱以后,这个老板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误,在座的各位都懂得。当然最大的错误,是犯了错误以后还被老婆抓到了,最悲剧的是他自己不知道老婆已经知道了。
一般女人知道这个事情会怎么办?一哭二闹三上吊!聪明的女人会怎么办?三个字!找律师。
那我们看看律师是怎么跟他建议的?
首先,老婆回家做了一桌好菜,一家其乐融融的吃饭,老婆对老板说:“我听说个人独资公司个人可能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最好还是改成2人的有限责任公司。建议你转1%的股权给女儿,再转1%的股权给我”。老板一听这话,心想没问题呀,2%又不会起到什么作用,自己占98%股权,法人也是自己,还是自己说了算呀。
这个老板的想法对不对?到底有没有问题呢?有问题!!办完这个事情后,老婆立即起诉老板要求离婚,并且分割股权。这时,独资公司已经变成了有限责任公司,并且一个股东变成了3个股东,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老板98%的股权和老婆1%的股权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他们两人都是公司股东,可以将股权对半分!于是法院判决老板占49%;老婆占49%。大家已经看明白了吧,到目前为止老板的股权比例已经低于50%,三个股东的股权比例分别是:49%:49%:2%这个股权比例,谁说了算?女儿!女儿站在那一边那一边就控股。
女儿自然就成了老婆和老板争取的对象。老婆找到女儿说:“女儿啊,你看妈妈年纪大了50多岁了,也不可能再生孩子了,妈妈就你一个女儿,妈妈的以后就是你的。妈妈争取的,都是为你争取的。你爸离婚后,肯定会结婚,还能再生一个弟弟,到时候,他的钱肯定全给你后妈和弟弟了”。人家都说女儿是爸爸的小棉袄,和爸爸亲。但是在具体利益面前,小棉袄也顶不住糖衣炮弹的诱惑,女儿听了这话以后,坚决和妈妈站在一起,成了老婆实际意义上的一致行动人!
夺的公司的控股权之后,老婆准备再去夺的经营权。请问各位,经营权最重要的是什么?是公章?是银行U盾?错,是法定代表人!为什么是法定代表人呢?法定代表人就是可以不用公司授权就直接可以代表公司的人。
再举个例子,你们就明白了,如果公章丢了,想要挂失重新刻公章,怎么办?只需法定代表人本人要到工商局去办理公章挂失手续,重新刻一个公章就行了,然后再把银行预留的印章换一下,就把公司的管理权和财务权掌控在自己手里了。
所以之后老婆需要干什么事?需要更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在我要问问大家,更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一般表决事项(50%以上)?还是重大表决事项(三分之二以上)?一般表决事项!我再问一下,利润分红是一般表决事项还是重大表决事项?依然是一般表决事项!那有同学就要问题了,这么重要的事情怎么能是一般表决事项呢?!不好意思,公司法只规定了7种重大表决事项,是哪7中呢?分别是增加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分立、公司合并、变更公司形式、公司解散以及修改公司章程,除此之外,其他都是一般事项。
于是,老婆和女儿联手,投票变更了法人,换了公章和营业执照,把老板踢出了公司。你以为就这么结束了?如果你是老板,你肯定不甘心,就像当当网的余俞和李国强一样,两人全面开撕,抢夺公章、抢账册,互相举报,先后在法院打了近20个官司,最后的结果是女方通过在婚内掌握的老板黑材料,把他送进了监狱,判了3年。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什么?不懂股权危害终身!老板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有没有翻盘的机会呢?有!
那么老板在离婚之前,有多少种选择可以保住公司控制权呢?经过罗律师总结,起码有如下5中方式:
1、可以把股权转给父母,而不是女儿和老婆。女儿和老婆可能背叛你,但父母无论何时都会支持你。
2、可以在公司章程里针对表决权做特殊约定,约定自己有90%的表决权;
3、还可以在公司章程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做特殊约定,约定更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要三分之二表决权同意通过;
当然,方法还有很多,如二元公司架构,投票权委托,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等,我在股权架构设计的课程里都讲过,大家可以去听听看。
所以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男人越成功,越要懂得克制,否则会赔了夫人又折兵,最后可能是人才两空。